冬日正午,阳光很好。
任焕拿着一杯热奶茶,慢吞吞走在人群后。
黎鞘与他并肩,余光里全都是任焕。
偷偷摸摸的喜欢就是这样,光是看到日光里的影子碰在一起,就有一种心惊胆战的窃喜感。
整个下午都在任焕的办公室,黎鞘翻看着项目资料。他拿了一支彩笔,在一些需要注意的点上圈住而后标注中文。任焕看他一目十行阅过那些自己根本就看不懂的芬兰语,不禁道:“黎鞘像你这样厉害的翻译,怎么不去一些大公司?”
笔尖停顿在纸面上,黎鞘目光闪烁,压低声音道:“我不放心望望一个人在家里。”
任焕沉默了几秒说:“可惜了。”
黎鞘睫毛轻颤,他能明白任焕的沉默是何种含义,三个字的“可惜了”也不止多少人和他说过。
毕业后他没有选择读研,他在语言方面的天赋让像张守成这样见过不少天才少年的老教授都觉得惊喜,本以为他会在这条路上徐徐前行,却不料他自己断掉了自己的前程,抛下那些未来可能获得的名利画地为牢。
张守成痛惜他的才华,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在他耳边念叨可惜,说他一定会后悔的。
可这正在经历的人生何谈后悔,落子无悔,他有了黎望,也享受到了黎望所带来的快乐,那么失去一部分的未来也算是一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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