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醒不仅耳朵尖红了,脸颊都跟着红了,吓的。

        江醒的常识认知都来自于拥有记忆的这三年,所以他不知道女子在外不可露脚,却知道女子身子不可乱碰。

        在外流浪时,他遇见的事多,听闻的事更不少,其中一件是这样说的:

        一富家小姐游湖落水,被一陌生男子救起,那小姐便只能嫁给男子为妻。可小姐早有未婚夫婿,她本盼着心爱之人为自己做主,谁料对方说她被别的男人碰了身子,脏了,他家书香门第,丢不起这个人,便提出退婚。小姐得知消息,当晚便悬梁自尽。

        因为这件事他才知道女子的身子碰不得,一碰就毁人清白,毁人清白就是害人性命。

        他本以为姜茶十一,不过豆蔻,还是孩子,可如今姜茶告知他,她早已年满十三,且下月就十四了?他还记得,村里有个姑娘不等及笄,十四就嫁了人。

        姜茶倒是不料他听闻自己年龄的反应,比听闻她杀人都还大。

        “老师?”

        “你……”江醒吞吐,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若是你愿意,我会对你负责的。”

        这事他必须得负起责任!

        这下换姜茶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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