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饭桌上等待早饭的时候,崔岑还是有些闷闷不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不高兴什么。

        他低着个头,发梢垂落遮住了他的神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他的视线中多出了一碗米线。

        如蚕丝一般透亮的米线上铺散着颜色各异的食材,红红的小米椒、绿绿的青菜、黄黄的鸡蛋、在视觉上就是不小的冲击,看起来十分诱人。

        最明显的还是卧在上面的猪脚,肉质肥美,看上去却并不油腻。

        崔岑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其他人的碗里并没有猪脚,他有些不确定道:“这猪脚是单给我一个人的?”

        赵明笙正将腐乳和酱菜舀到小碟子里,方便夹取,虽然觉得他这话问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点点头如实答道:“对啊,我早上炖了好久呢,你快趁热吃了,一会儿放凉就不好吃了。”

        赵家其他人早上都喜欢吃些清淡,用来吊汤的猪脚又不能浪费,正好给了崔岑。

        可惜崔岑并不知道这些,他的嘴角正不可抑制地疯狂上扬。从善如流地点点头,连米线都顾不得上吃,先啃起猪脚。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猪脚早已软烂到骨肉分离,上下嘴唇那么轻轻一抿,肉皮便化作汁水流入口腔。

        不仅是肉皮如此,肉皮里面的肉质也十分嫩口,就算是八十岁牙都掉光了的老太太,吃起来也毫不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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